6月10日,稅務總局公布3起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的典型案件。這些案件中,涉案企業通過個人賬戶收款構建“資金暗河”、設置“內外兩套賬”制造財務假象、虛假納稅申報等手段,企圖“瞞天過海”,逃避納稅義務偷逃稅款,嚴重損害了國家稅收安全和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最終均被依法查處。
個人賬戶成“秘密金庫” 稅收算計難逃法律制裁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海南歐麗家實業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案件。經查,海南歐麗家實業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通過個人賬戶收取銷售收入、設置內外兩套賬等方式隱匿未開票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256.98萬元。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其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約2900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重慶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案件。經查,重慶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通過個人賬戶隱匿銷售收入、設置內外兩套賬等方式隱匿未開票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699.07萬元。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其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約1400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懷化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懷化泰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案件。經查,懷化泰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通過個人賬戶收取公司收入等方式隱匿未開票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96.58萬元。國家稅務總局懷化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其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93.04萬元。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
“隱匿未開票收入通常不計入正規財務系統,常見手段為使用現金交易不開具發票、個人賬戶收取銷售款等。比如重慶稅務部門曝光的案件中,倉庫管理人員電腦里的銷售明細臺賬詳細記錄了超4000萬元的貨品銷售數據,超過納稅申報收入的40倍,最終被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以罰款超過1000萬元。此類偷稅行為嚴重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嚴重危害了國家稅收安全。”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曹越指出。
曹越認為,這種行為不僅侵蝕了國家的稅基,減少了公共服務的資金來源,還會影響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引發市場不正當競爭,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阻礙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的行為,實質是挑戰稅收法治權威。一旦被查實,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經營主體這種短視行為最終將使其跌入違法深淵,輕則補稅、罰款,重則面臨刑事責任追究。”曹越提醒,廣大經營主體應從這些曝光的案件中吸取教訓,樹立正確的納稅意識,依法誠信納稅。
今年以來,稅務部門明顯加大了涉稅違法案件的公布力度。據統計,截至目前稅務部門已陸續公布了超150起典型案件。專家學者普遍認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依法打擊偷逃稅違法行為是對守法者最大的保護,相關典型案件的曝光,彰顯了稅務部門對涉稅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打擊態度,進一步釋放出稅務部門堅定維護公平公正的稅收經濟秩序,堅決保障守法者權益,堅決維護國家稅收安全的強烈信號。
未開票收入非法外收入 違法行為難逃法眼
此次公布的3起案件,暴露出部分經營主體仍抱有“賬外賬”“兩套賬”隱蔽性強的錯誤認知,試圖通過個人賬戶收款、設置內外賬等手段躲避稅收監管,誤以為只要“未開票”,相關收入就無法被監管。然而,這都是一廂情愿的想法,在稅收征管數字化轉型的大背景下,這些“伎倆”和“套路”已難以遁形。
“當前,稅務部門依托‘智慧稅務’平臺,強化稅收監管各環節信息互通,運用稅收大數據開展風險分析和精準選案,實現對稅收違法犯罪行為的精準打擊。”西南政法大學法稅融合研究中心主任葛靜指出,稅務部門精準識別、快速發現、強力打擊各類涉稅違法犯罪行為,讓隱匿未開票收入的行為在“數據鐵籠”中無所遁形。
“任何試圖利用監管漏洞偷逃稅款的行為,本質上都是對稅收治理現代化的誤判。各類經營主體不應再迷信‘隱蔽操作’,而應主動順應監管趨勢,摒棄僥幸心理。”曹越強調,隨著“以數治稅”征管模式的成熟,經營主體“鋌而走險”的行為,最終只會付出更高的違法成本。
葛靜提醒,數字化監管不是“貓鼠游戲”,而是通過技術賦能實現稅收公平,經營主體只有主動規范財務管理,如實申報收入,才能在合規框架下實現長遠發展。同時,為了提高監管效能、打擊偷逃稅款,銀行等金融機構應履行登錄賬戶賬號信息的法定義務,與稅務部門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報送機制,確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準確的相關信息,嚴防國家稅款流失,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筑牢合規防線 誠信納稅才是正途
“合規是企業發展的‘護身符’,并非企業經營‘緊箍咒’。經營主體不應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視了違法偷稅帶來的嚴重后果,應樹立正確的發展理念,把誠信經營視為自身的‘金名片’,合規經營、依法納稅。”海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云亮認為。
劉云亮指出,經營主體一定要看到依法誠信納稅背后帶來的信用增值。納稅信用不僅是誠信經營的體現,更是經營主體發展的無形資產,對其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被查,會嚴重影響納稅信用等級,信用等級一旦降低,則會在發票領用、招投標、銀行貸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如被判定為D級,還可能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導致合作伙伴流失、市場聲譽受損,得不償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全部銀行賬戶賬號信息。未按規定如實報送全部銀行賬戶賬號信息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還會影響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將對經營主體發展帶來不利影響。”葛靜補充道,《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8號)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報告稅務機關的,一次性扣11分,經營主體將無法獲評為A級,相應的守信激勵措施也將無法享受。
“近年來,監管部門在打擊財務造假、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方面力度持續提升,嚴監管已成為常態化趨勢。”廈門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李成指出。
他強調,為避免監管處罰損失和品牌信譽蒙塵,市場經營主體應遵循高質量發展這一發展主線,把握好“短期利益”與“長遠發展”、個體違法“小利”和國家稅收“大義”之間的關系。通過如實申報應稅收入,嚴格規范企業內部財稅制度,自覺維護行業競爭秩序。此外,他希望消費者主動索要發票,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又促進企業合規經營、誠信納稅,共同為構建法治公平的稅收營商環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