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支持醫保數據用于創新藥研發。加強醫療、醫保、醫藥三方信息互通與協同,做好醫保數據資源管理,推動醫保領域公共數據資源利用。在確保數據安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探索為創新藥研發提供必要的醫保數據服務。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做好疾病譜、臨床用藥需求等數據歸集和分析,開發適配創新藥研發需求的數據產品,支持醫藥企業、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合理確定研發方向、布局研發管線,提升創新效率。
鼓勵商業健康保險擴大創新藥投資規模
其中提出,鼓勵商業健康保險擴大創新藥投資規模。鼓勵商業健康保險公司通過創新藥投資基金等多種方式,為創新藥研發提供穩定的長期投資,培育支持創新藥的耐心資本。
兩部門:支持創新藥進入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和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
其中提出,支持創新藥進入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和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
健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立足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群眾基本醫療需求、臨床技術進步,定期調整優化基本醫保藥品目錄(簡稱“醫保目錄”)。在堅持“保基本”的基礎上,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創新藥納入醫保目錄。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況必需的創新藥,可商有關部門研究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可行路徑。
增設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適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需要,增設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簡稱“商保創新藥目錄”),重點納入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且超出基本醫保保障范圍的創新藥,推薦商業健康保險和醫療互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參考使用。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商保創新藥目錄內藥品結算價,探索更嚴格的價格保密機制。商保創新藥目錄內藥品不計入基本醫保自費率指標和集采中選可替代品種監測的范圍。統籌做好商保創新藥目錄與醫保目錄的銜接。
兩部門:鼓勵商業健康保險、醫療互助等將創新藥納入保障范圍
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發揮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功能。鼓勵商業健康保險、醫療互助等將創新藥納入保障范圍,推動企業和個人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支持困難群眾使用創新藥。醫保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給予數據共享、結算清分等方面的合作支持,相關商業健康保險保障范圍內的創新藥應用病例可不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經審核評議程序后支付。
綜合自人民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