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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楚丹
2025-07-01 22:51
人民財訊6月12日電,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6月12日在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關于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chuàng)新擴大開放的意見》圍繞當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分割確權難、考核機制不健全、轉化效率低等關鍵問題,從賦權、考核、轉化三個相互關聯(lián)的方面深化探索。
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方面,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對負面清單之外的職務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賦予科研人員所有權或不低于10年的長期使用權。
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考核及審計管理制度方面,對職務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形成的國有股權,實行按年度、分類型、分階段考核和審計。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試行長周期考核。
在完善技術轉移機制方面,在深圳高校、科研機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國有企業(yè)推廣“先賦權后轉化”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新模式。